중문 중국 국제 비독점 상표 라이선스 계약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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중문 중국 국제 비독점 상표 라이선스 계약서에 대한 자료입니다.
본문내용
甲方(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乙方(被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本合同方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生效,方是(名)(可方),(公司的所在地名)其主要在(地址),和(名)(被可方),(公司所在地名),其主要在(地址)。   第一 定   1.“品”(或“服”)指的是(用必要的和适于本可情的行描述)物(或服),些物(或服)是可方正在使用而被可方要使用的商相系的。   2.“可商”指的是(正被可的商),如附A所示。   第二 背景明   于其品,可方已用正在使用本可商,可商已注或已申注如附B所示。   可方花了大量、精力和力已得保持着一无二的以可商出其高量物的良好信。   被可方到本可商的价及其有效性,希望可方得到非占可。   可方愿意可商的非占可授予被可方。   第三 授;所有   1.按照本的款和件,可方授予被可方非占可:在附C中充分描述的品制造和中,被可方可以使用本可商。   2.第三第1款授予的可是有限制的(具定被可方限定的工或地点生,以可商的品)。   3.按第三第1款授予的可限于地域范(具定的被可方以可商向第三方和分公司或其他有的公司提供物或服的地域范)。   4.按第三第1款授予的可不予被可方他方其制造品的利。(若予利,被可方可以附或有的公司其制造品,或分可第三方,的利加以特定)。   5.被可方可方本可商的所有,保尊重和一所有,在可商的使用中被可方保不害可方的名和利益,被可方理解同意:除本定的可商的使用外,本未授予被可方任何的利、格或利益。被可方不疑可方本可商的所有或本的有效性。   第四 可期限;止后的利和   1.若不是按定提前止,里授予的可自生效日起持_______年。   2.如遇下列情,可方有止本,但需提前30天以面方式通知被可方;被可方反本的重大款;被可方宣告破或肯定无付能力;被可方指定接管人或受托人占有其或政府局封了被可方的;被可方行拍或;被可方的企合。   3.的止   A 里授予的可按定止。   B 止后,被可方不得以可商或任何易于生混淆的似商的名宣或任何物、宣或提供任何服、保留采用任何名,或行其他活。   C 止后,被可方停止一切自有可商使用的活,停止一切自可方相系的活;除了万一因被可方反,可方止可外,于止日前收到的定、被可方可以照常供。   第五 酬   1.事方予酬的定是充分的适的。   2.在本生效日后________天(例如10天),被可方付可方____________美元。   3.被可方同意因在推品(服)中使用可商而支付使用,使用按被可方的____________%算。每月15日前支付,按上月算使用。申上月的同支付上月的使用。不包括附加、或由被可方向客收集的其他。因些款只是附加在品价格上由被可方收集付政府的。   第六 目   使用可商或之有的物(或服)的情被可方作完整而精的,加以妥善保存。唯一的目的是用于定使用的支付是否按照本得到了正行。可方或其代表有在适的候及正常被可方的目,用由可方自己。若差超5%(按告的量算),被可方可方全部的用,包括旅、食、住宿和可方派出的人工等。   第七 量准和保持;商使用方式   1.所有使用可商的物,其制造、宣和必可方所提供的品格一致,其格列于附C中,不在本有效期,可方可予以修改。   2.被可方同意在持可方的准和控制其所的所有可商有的物的量和性能方面可方合作。   A.可商品在初次投放市或初次入商流通之前,任何使用可商的告和文字材料表之前,品的品或告或文字材料的本送交可方可,可方不得无理留。可方在收到所述品后的10工作日可或不可的意以面方式告被可方。如果不可,可方明其理由。   B.在本有效期的适,一旦可方提出要求,被可方及向可方提交可商品其宣告的品或本。如果品或告不符合可方的格和准,可方可行使其否定,被可方停止被否定的品,停止使用被否定的告。被可方必克服品和告上的缺点,再次求可方的可,才能重新始品和使用告。   3.被可方同意,以可方定的方式或形式使用可商,在未得到可方的面可前,不在可商上添加任何的。   4.在每次使用可注商中,被可方格遵守一切定,是法律的要求或者是了保可方在可商方面的利。按照可适用的法律行事。根据可方的面要求,被可方同意在使用可商加上一明,明本可商是可方授予的可。   第八 保   1.可方保自己是本可商的所有者;可方未由于本可商品而侵犯任何的利;可方有本,可以本定的利授予被可方。   2.可方被可方制造和的品或提供的服不作任何保。   3.被可方保有本;保不因承本的而反作事方的其他;保按本的款和件明定的方式使用本可商。   第九 人的立性;   1.被可方是一立人,不是代理人,不是合投机商的合人,不是可方雇。   2.在本有效期,被可方自加合任保,包括契和品任保,涉及本可商有的所有物活,保不少于____________美元。被可方向可方提供一保副本,或其他保明副本,使可方信其利以及由本所授予的利而生的索均已得到了保。   第十 告;宣   在本可授的被可方市作宣告,事方都可能希望在中包括一些款,定各方于告型和用分。于告的形式、模和布局,被可方希望得到可方的保。如果可方在被可方的市作于可商物或服告,可能希望得到被可方的助,例如可按照被可方的在市可方、被可方和的被可方的全部之比算。   第十一 第三方侵   被可方同意,一旦任何未可而使用可商的行,立通告可方。侵行或不正是否法律是可方享的利,但可方同意上述情采取行要同被可方商,包括以及所得的分配等。   第十二 其他款   1.的解:   2.合同的修改:   A 本是事方于所涉及的物的完整。以前于上述的物的一切口或面的解或均由本代替。   B 本的修改必事方署面文件明修改的目的。   3.可分割性   本中的某一款如果被是不合法的、无效的或不可施的,款止行,但不影本其他款的有效性,管原中不含上述款,而仍被行。   4.管的法律   不管何法律支配本,事方熟悉法律于商、合同和不正等方面的款,以保正本的各款和保事各方的利益。   5.遵守管的法律   被可方同意得到有政府局的任何必要的批准,被可方在局管范定居或按本行活。被可方同意遵守一切地方的或家的本或按行的活有束力的一切法律。   6.不可抗力   任一事方由于其不可控制的偶然因素而被阻止、中或延履行其或行,只要障碍依然存在,就可免除事方的有和的履行。   7.非自   任一事方未能行使本予的利,或者未格持本的款,那不能放了其他利。   8.平等待遇   被可方特留心在中加入的款,如果后的被可方使用更低,他也享受同等待遇。可方通常抵制款,使答了,一般也持之加以限制,例如要被可方接受的可中被可方不利的款。   9.通告   本所要求的一切通知、支付的款或等人送或通件或保件(付的)送接收方,接收方的地址如下,可按提供的地址:   若寄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若寄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知、支付的款和送日起生效,如果明正地址和付足后以寄方式送的,寄日起生效。   作据,本一式已由事方正式委派的代表字使之生效。   甲方(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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