중문)노무파견계약서

 1  중문)노무파견계약서-1
 2  중문)노무파견계약서-2
 3  중문)노무파견계약서-3
※ 미리보기 이미지는 최대 20페이지까지만 지원합니다.
  • 분야
  • 등록일
  • 페이지/형식
  • 구매가격
  • 적립금
자료 다운로드  네이버 로그인
소개글
중문)노무파견계약서에 대한 자료입니다.
본문내용
1、出前 (1)乙方如向甲方提供人、政材料及所在工作位署 的合同。(2)到指定部行出前,用自。(3)向甲方交付理出照、手、培及其甲方乙方 出先行付的用,此包含在25%的管理中。(4)向甲方行保金1万元人民或提供履抵押保有效的房屋 。 (5)出入境的行李超重。 2、出后 (1)遵守外事律,服甲方管理人的和管理,格遵守外派人守,家。(2)遵守日本的法律、法令和社公德,尊重地俗。 (3)服日方企乙方工作的分配和指,按日方企的要求完成自己承的工作,遵守日方企的律和章制度,人因度劣、法,日方有做好,止其合同提前送回中,乙方需 向甲方和日方企失。(4)不得因任何原因和任何目的聚事、加工等政治活、工人及宗活。(5)合同期或需提前回,乙方按甲方安排的准回,不得前往第三或在地留不。回后7日照交甲方,甲方返照押金,否超期一天,押金金的10%(按市外和政局的要求理)。 第六 索 如生以下情之一者,乙方。根据甲方日方所合同定, 除乙方其往返旅外,甲方有根据情重向乙方索失。 一、故意或自己的技能及健康,致不能任工作而在 工作期前回者。 二、不遵守所在的法律,重侵犯地的俗和宗者;不遵守外事律,造成重后果者;打架斗,酒事,企或他人物者;、、煽工、示威等政治活或宗活者。 三、不服日方企的管理,不遵守日方企的各章制度,不日方企的工作安排和指者;擅自在余打工者,或在合同期私自出走, 或合同期不按回者。 四、拒不服甲方的管理,威、恐、甲方管理人者。 五、因人原因造成自身或人孕以及造成其身心精神害或不良影者。 如生以下情之一者,甲方。乙方有向甲方索失。 一、甲方日方所合同有于修人合法益。 二、甲方向乙方相超准收取用。 三、甲方未履行本合同中第五第一款所列的相任。 第七 不可抗力 因地震、洪水等自然害和我派家系化及法律、法、政策生化,派家治安及情重化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 的,甲乙方同意互不追究方的任。 第八 仲裁 如在合同行中,甲乙方生或,友好商解。若不能成,任何一方有未能商解的或提交合同履行地大市的有司法机裁,适法律中法律。 第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由甲、乙方各一,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方字公公后生效。
오늘 본 자료
더보기
  • 오늘 본 자료가 없습니다.
해당 정보 및 게시물의 저작권과 기타 법적 책임은 자료 등록자에게 있습니다. 위 정보 및 게시물 내용의 불법적 이용,무단 전재·배포는 금지되어 있습니다. 저작권침해, 명예훼손 등 분쟁요소 발견 시 고객센터에 신고해 주시기 바랍니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