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중문 중국 특허 대리 계약서에 대한 자료입니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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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利法第十九二款定,委托______(地址:______) 利代理人______代理 名______的明造 申 □明利 □用新型利 □外利 授上述代理人理, □申、批、批程序中的有事宜。 □程序中的有事宜。 □无效程序中的有事宜。 □其他有事。 委托人(位或人)______(盖章或字) 委托位代表人______(盖章或字) ___年___月___日 注意事: 1.本表,字端正。 2.表中的方格“□”供表人在目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情,在方格上“√”。 3.受委托位在第一空,要求全。 4.利代理人在具理利申的人名,不得超人。 5.如有超出所列代理限的,可在其他有事目下。 6.委托方是位,要加盖公章,同位代表要字,委托方是人,要求本人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