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중문 중국 특허권리이전 계약서에 대한 자료입니다.
본문내용
于JAMES SMITH于__年__月__日在____市有___改的利,其利____;同 于JAMES SMITH上述利及利目所有的唯一持有人;同 于________市RICHARD ROE意取得利的全部益,至此RICHARD ROE向人已支付金____美元,以,予以承。人出、所有_____改的利、名、益及利予RICHARD ROE持有和享用。RICHARD ROE以合法代表有享有利所列全部款的益。的利所列全部款人在未出前所持有的益相同。 于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本人字盖章立据。 出席者人 JAMES SMITH 名:___________ 名:____________ 注:利(Patent)是根据明人的申政府主管部,其明符合法律定的件,在一定期授明人使用明的占,就是利。 根据各利法的定,一新明必具有新性、先性和用性而具有用价,凡不具用价的,不能取得利。 各利法利的保期,定10-20年,期失效后,任何人都可以无使用。 在利是一私有,故利是可以的,也就是取得利的合法持有者可利出人使用,者成合法的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