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중문 중국 전력공급계약서에 대한 자료입니다.
본문내용
了力供、用方的系,明方的任,立正常的供用秩序,安全、、合理地使用力,根据《全供用》的定,供、用方充分商,特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受地点、受、受容量及限期
1.受地点:________
2.受:__千伏__三相交流__千伏。其中,35千伏及以上供和量有特殊要求的幅度定的±5%;10千伏及以下高供和低力的幅度定的±7%;低照明用的幅度定的+5%、-10%。
容量在300万千瓦及以上者,供周率允偏差±0.2周/秒;容量在300万千瓦以下者,供周率允偏差±0.5周/秒。
3.受容量:三相交流__千伏安,其中__千伏安__台,__千伏安__台,……。
4.合同期限:合同期限__年,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二、用方新、增容更用
1.用方新或增加用,均向供方理用申手,按定理有事。
2.供方新或增加用的用方定的供方案,高的有效期限1年,低的有效期限3月,逾期注。用方如有特殊情,及供方商延。
3.用方新或增加用,按家有定,向供方交帖,以分力部适用增加而行的、、配工程建或改造的部分用。供或用已列入基建目的工程,由用投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