소개글
중문 중국 컴퓨터 소프트웨어 사용권 계약서에 대한 자료입니다.
본문내용
“有”算机股有限公司(以下可方)位于州,部在州市展大道第0,政11111.
“需要”制造公司(以下被可方),位于特拉州,部在西法尼州匹堡市用街1,政22222.
上述方商同意,特本,以此。
于可方有一取名“万能”的算机系,一集成据公室管理和控制系的所有,且于被可方希望得上述系在其部加以使用,可方愿意向被可方提供上述系使用可。因此,方同意本,文如下:
第一 定
本所用的有,特定如下:
1-1 “”是指本及根据本所定的所有附件和所有修正。
1-2 “CPU”是指某台中央理机。
1-3 “算机程序”是指控制CPU行的任何源或目指令。
1-4 “指定CPU”是指安于西法尼州匹堡市用街1被可方的公室的一台“10的6次方型超不可想象算机”(SuperUnbelivable Computer Model 10的6次方)及其升机。
1-5 “可程序”是指可行于指定CPU的可信息理程序,由可方的“万能”算机件系中若干模成,件系列于附件I,附于本作其一部分,所有一步的明均定于附件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