중문 중국 엔터프라이즈 관리연금펀드 계약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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소개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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본문내용
合同署地点: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注本:____________________ 范:____________________ 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 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企年金基金受托管理格 :________________ 政:____________________ 系: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行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注本:____________________ 范:____________________ 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 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企年金基金托管格 :________________ 政:____________________ 系:____________________
了保__________企年金基金的安全,保受益人的合法益,根据《企年金行法》《企年金基金管理行法》 《__________企年金》《__________企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及其他有定,甲方委托乙方__________企年金基 金的托管人,事托管。 方同意本着合作、平等自愿和信用的原,展此合作。 明甲、乙方在__________企年金基金的管理、托管作以及相互督等相事宜中的利、及,保受托的安全,保方的合法益,特立本合同。 第一章 定和 在本合同中,除上下文有定外,下列用具有如下含: 1.1 本合同:指甲方乙方署的《__________企年金基金托管合同》(合同:)及其附件,以及甲、乙方合同及附件作出的任何有效更。 1.2 企年金:指__________企及其工在依法加基本老保的基上,自愿建立的社老保制度。 1.3 企年金基金或受托:指__________企根据《__________企年金》所集的金及其投所形成的企充老保基金。 1.4 投管理人:指根据中人民共和法律依法立、有效存,取得企年金基金投管理格;根据《__________企年金基金投管理合同》,管理企年金基金投的性投管理机。 1.5 委托投:指__________企年金基金中已委托投管理人投的。 1.6 受托托管:指乙方根据甲方的指令以__________企年金基金的名在乙方机立的企年金基金行存款托管用,用于集企年金的支付待遇。 1.7 委托投托管:指乙方根据甲方的指令以__________企年金基金的名在乙方机立的企年金基金行存款托管用,用于委托投交易的算等。
第二章 明承 2.1 甲方明承。 2.1.1 甲方__________企年金基金源及用途的合法性做出面承,保受托有立任何保,也有任何其他限制性件妨碍乙方受托的托管。 2.1.2 甲方履行合同定的利和,合同有效行有任,而且委托不任何其他第三方所疑。 2.1.3 甲方依据企年金立的相文件和《__________企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等本合同履行本合同所定的。 2.1.4 甲方署本合同、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行使其在本合同下的利,不反甲方章程和适用于甲方的任何判、裁定、授、。 2.1.5 甲方同意本合同有的受托托管和委托投托管的印章印及相文件交乙方托管,承在本合同行期不做出失、重新登等致印 章、印和相文件无效的行;甲方同意本合同有的券交乙方使用,原件由乙方托管。 2.1.6 甲方在此保提供乙方的一切信息料、完整、准、合法,有任何重大漏和。 2.2 乙方明保: 2.2.1 乙方一家依法成立有效存的托管行,具有立的法人格,享有充分的授和法定利以其承民事任; 2.2.2 乙方明具有管部批准的企年金基金托管格,在家有法律、法、政策允的范,有合法格事企年金基金托管; 2.2.3 乙方具署和履行本合同的利能力和行能力; 2.2.4 乙方署本合同、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行使其在本合同下的利,不反乙方章程,以乙方主的任何合同、契以及适用于乙方的任何判、裁定、授、等法律文件; 2.2.5 乙方承采取措施保其工作人格遵守有法律、道德范及本,不用受托,不受托用于保或金借; 2.2.6 遵循信原,派人受托托管工作; 2.2.7 乙方在此保提供甲方的一切料均、完整、准、合法,有任何重大漏或。 2.2.8 乙方承受托的托管符合家有定和本合同定。
第三章 甲方的利 3.1 甲方的利: 3.1.1 增加或少受托。 3.1.2 要求乙方按照信息告的定,提供受托托管信息告。 3.1.3 按照本合同的定乙方行督和;有、抄或者制其受托有的目以及其他文件,取得受托、券交易等料。 3.1.4 要求乙方因其甲方或受托造成的失。 3.1.5 按照本合同的有定止本合同。 3.1.6 按照有法律、法的定理本合同止后的相事宜。 3.1.7 本合同定的其他利。 3.2 甲方的: 3.2.1 按照本合同定及受托交乙方托管。
3.2.2 在本合同有效期及定的范,甲方不得方面用或分受托,也不得干乙方托管行。 3.2.3 受托乙方在券登机立券,在乙方指定行机立受托托管和委托投托管。 3.2.4 按照本合同的定,及《__________企年金》《__________企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__________企年金基金 管理合同》《__________企年金基金投管理合同》等乙方履行托管必需的料交付乙方;所有根据本合同由甲方向乙方出的指令和通知,必 以面形式做出,加盖甲方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代理人)名,甲方有保其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代理人)名的有效。 3.2.5 按照本合同的定向乙方支付托管。 3.2.6 要求投管理人助、配合乙方投管理人督。 3.2.7 本合同定的其他。 3.2.8 家有法律法和管部定的其他。 第四章 乙方的利 4.1 乙方的利: 4.1.1 按照本合同定及、足取得托管收入; 4.1.2 投管理人的投行行使督,投管理人的投作行反家有法律、法、合同及其他有定,及以面形式通知投管理人,同向甲方告有情,督投管理人限期正; 4.1.3 甲方受托托管和委托投托管的金行行使督,甲方的款指令反家有法律、法或合同及其他有定,及以面形式通知甲方,同向委托人和管机告; 4.1.4 按照本合同的有定止本合同; 4.1.5 本合同定的其他利; 4.1.6 家有法律法、管部及甲方授予的其他利。 4.2 乙方的: 4.2.1 以信用、勤勉的原履行托管人。 4.2.2 配足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的人,由部受托的托管事宜,本托管其他托管和固有格分,不同的分置,行分管理。 4.2.3 行甲方和投管理人的指令,理受托名下的金往;甲方和投管理人的正常、合法、合的指令不得无故拖延或拒行。 4.2.4 除甲方的指令或合同有定外,乙方不得自用或分托管。 4.2.5 建立、健全受托托管相的部管理制度和控制制度。 4.2.6 定期向甲方提供事所出具的于本受托托管部控制以及本受托托管有系的可性的告。 4.2.7 向甲方告其生的任何可能受托利益或履行本合同相突的行。 4.2.8 按照本合同等文件的定,采取适、合理的措施,投管理人行督。 4.2.9 采取必要的措施、政策程序,踪、取委托投投的上市公司公信息,保公信息的及性、全面性源的可性。
4.2.10 按照本合同的有定受托行核算。 4.2.11 依据《__________企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__________企年金基金投管理合同》及本合同,提支付相的受托、投管理和托管。 4.2.12 格按照本合同有信息告的定,向甲方提供受托托管信息告。 4.2.13 核投管理人算的委托投等信息以及制的受托投作告的有容,向甲方出具面核意。 4.2.14 及支付企年金基金的金信息以及受托收益情甲方和管理人。 4.2.15 按本合同定完整保存受托有的案料;在本合同有效期及止后至少15年,完整保存有受托的原始、、、交易和重要合同。 4.2.16 配合助投管理人理委托投交易席位租用更等相事宜。 4.2.17 配合助甲方按照有法律、法的定完成本合同止和《__________企年金投管理合同》止的相事宜,向甲方及出具委托投投算告。 4.2.18 助甲方追究投管理人的任。 4.2.19 因乙方原因提前止合同使受托造成的失以及因或行甲方或受托造成的失。 4.2.20 助甲方或甲方的要求向任何第三方追第三方受托造成的失,追所得受托所有。 4.2.21 本合同定的其他。 4.2.22 家有法律法和管部定的其他。 第五章 管理人和投管理人的指定更 5.1 管理人。 5.1.1 甲方定或更改企年金基金名和的管理人,向托管人出具面通知。如涉及到甲方、乙方和管理人三方的利系需要三方的,可以作附件。 5.1.2 管理人因故不能履行,甲方及通知乙方出具面通知。 5.1.3 乙方根据本合同的定向本企年金基金的管理人送由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代表字加盖留印的指令或通知。 5.2 投管理人 5.2.1 本受托相的投管理人和投政策等情由甲方定后面通知乙方。 5.2.2 乙方根据本合同以及《__________企年金基金投管理合同》的定,接受投管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代表在其限范送的指令和通知及其他文。 5.2.3 甲方在止投管理人署的《__________企年金基金投管理合同》前向乙方出面通知。乙方配合、助甲方按照有法律、法完成合同止后的相事宜。 第六章 受托的托管 6.1 受托。 6.1.1 本合同下的受托是指甲方受托乙方托管的__________企年金基金的全部。 6.1.2 受托立于甲方的固有及其受托的其他,立于乙方的固有及其托管的其他,立于投管理人的固有及其投管理的其他。
6.1.3 甲方和乙方在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等原因行止算,不得受托及其收益入其算。 6.1.4 甲方和乙方不得受托的不于受托的相互抵消。 6.1.5 非因受托本身承的,甲方和乙方不得主或同意第三方受托行强制行。 6.2 受托增加或少。 6.2.1 在本合同有效期,甲方按月向乙方下受托增加支付的指令或通知,通知乙方接收新增受托和支付受益人企年金待遇等。 6.2.2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增加的委托投至托管人的委托投托管,托管人于收到委托投日以面形式分通知甲方投管理人。 6.2.3 在合同存期,如遇甲方需要少委托投,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抄送投管理人。甲方通知乙方相金委托投托管至受托托管,乙方于金日以面形式分通知甲方投管理人和管理人。 6.3 的管理 6.3.1 交易席位的租用管理 6.3.1.1 委托投券的券机由投管理人聘用,由投管理人告知甲方和乙方,投管理人指定券商提供的席位用于本委托投的投交 易工作,上海券交易所席位: ,深券交易所席位: 。投管理人保券商有足的交易和算能力。 6.3.1.2 甲方或投管理人有充足理由券机不能履行券,可新的券机代替,但投管理人提前1月通知甲方和乙方,原任机在完全移交后方可退任。 6.3.2 金的管理。 受托有的金(受托托管、委托投托管、算付金等)的管理由乙方依据法律、法定和有行。金的留印由乙方保管。 6.3.3 券的管理。 6.3.3.1 根据甲方指令,乙方以__________企年金基金的名在上海、深券交易所分立一或分不同的投立多券。 6.3.3.2 甲方乙方券提供相便利。乙方及券通信息通知投管理人,料和股代等的印件送交甲方案,乙方保留原件。 6.3.3.3 本受托的券和使用,限于足本受托的需要,乙方不得出借和,亦不得使用些事本合同定以外的活。 6.3.3.4 乙方制定受托有的管理制度,施完善的防范措施,安全保管受托。管理制度、防范措施及其修及甲方案。 6.4 受托移交。 6.4.1 在向乙方交受托前,甲方向乙方出受托移交通知;通知中注明移交、移交金以及的投管理人名及委托投名等。 6.4.2 乙方在移交受托到的日,向甲方及相的投管理人出具受托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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