소개글
중문 중국 컴퓨터 소프트웨어 사용허가 계약서에 대한 자료입니다.
본문내용
于可方有一取名“____ ”的算机系,一集成据公室管理和控制系的所有,且于被可方希望得上述系在其部加以使用,可方愿意向被可方提供上述系使用可。因此,方同意,文如下:
第一 定
本所有的有,特定如下:
1.“”是指本及根据本所定的所有附件和所有修正。
2.“CPU”是指某台中央理机。
3.“算机程序”指控制CPU行的任何源或目指令。
4.“指定CPU”是指安于(地址)被可方的公室的一台(型品牌)算机及其升机。
5.“可程序”是指可行于指定CPU的可信息理程序,由可方的____ 算机件系中若干模成,件系列于附件一,附于本作其一部分,所有一步的明均定于附件一。
6.“可料”是指可程序有的任何料,由可方所有同可程序可被可方使用,料包括附件I中所指明的那些文件及以面形式特明的其他文件棗入形式、用手、接口格式及入/出格式,上述料均作保密容或可方的,交付被可方使用。
7.“可件”是指可程序和可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