소개글
중문 중국 검사의뢰 계약서에 대한 자료입니다.
본문내용
一、出口商品有限公司(以下方)接受委托方面委托。委托申(以下委托)作本的附件。本以委托方代表人在委托上名盖章,方加盖受理章后生效。
二、委托方如委托,如有必要,根据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据及相料。
三、方按委托方在委托上明的要求行,出具告。
四、委托方必注明要求使用的方法。
五、方的根据容而定,原上以方公布的准,特殊情方商定,在委托上注明。
六、方收按有定价。于批量品如需免用的,委托方在委托方商定,在委托上“注”注明。要求加急服的,需支付加急。
七、方接受委托方自送品的,告品。
八、于某些目,方需要分包的,方以面或子媒形式通知委托方。除委托方或上管理机指定的分包方外,方分包方的工作委托方。
九、方在接受委托,核委托容。在委托方的委托及要求后,委托同一上的交付委托方,委托人此及索取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