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중문 중국 임용계약서에 대한 자료입니다.
본문내용
甲方委托乙方聘人才,就相事宜立本合同,目的在于定甲、乙方的利和,共同遵守如下款:
一、甲方的利和
1、甲方同意委托乙方聘___________位___人,付位月的正式月薪作人才聘服(咨服)(分二次付款)。
2、甲方必提供照印件,公司介《招聘委托》,所的容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方在聘合同后,支付乙方人才聘服(咨服)的30%作金。
4、如乙方在合同生效后的二十工作日未到符合甲方《招聘委托》中所列件的候人提供甲方面,甲方有止合同,乙方必退回所有的金,或者方商同意也可以适延;如果甲方已面乙方提供的符合《招聘委托》中所列件的正式候人,乙方不再退金。
5、甲方如在面不意乙方所推的人才,可要求乙方重新推人才面,直至合期。
6、保乙方的工作利行,甲方不能聘者,面由乙方安排,如有特殊情,也必通知乙方。
7、甲方通面定人才到后,一周必付其余70%的人才聘服(咨服)。
8、乙方在合同之日起的二十工作日完成聘任。如甲方中人才上三月人才不意,或由于人自身原因而公司,甲方都有要求乙方再次人,乙方都在二十工作日完成。如甲方不意,乙方不再免人才,合同自行束。